鄭台祥
人們常說,天下大勢「分久必合,合久必分」。然而分分合合的,豈止是天下大勢而已,即使在不那麼宏大的景觀設計界小圈子裡,同樣的戲碼也經常上演。而分合的對象,也不僅僅限於有形的、具體的、川流不息的人事時地物,更包括了無形的、抽象的、潮起潮落的設計思維。
說到這設計思維的分合,其中令多數人印象較深刻的,發生在上世紀 70 年代的美國:尊崇伊恩・麥克哈格(Ian McHarg)的「科學家」派,以及信奉丹・凱利(Dan Kiley)、彼得・沃克(Peter Walker)等人的「藝術家」派,這兩派人馬之間,隱約浮現一系列關於「生態價值 vs 形式美學」的思維對抗,也就是後世俗稱的大分流(great divide)。
這一大分流現象必然有其特定的歷史背景與時空限制。比如說,當時的社會,面臨了諸多重大議題,如民權運動、反戰、環境意識覺醒等。這些議題有如化學分子一般,在人心之間熱烈傳遞、碰撞、擾動……影響力所及,也延伸到景觀建築的領域,連帶造就了一波思潮的分合轉進。
值得注意的是,從長遠的時間軸看來,這大分流並不是一次性爆發,而是斷斷續續、滴滴答答,充滿了將往復旋、迂迴震盪的演化現象。歷史共業一般,與其說是一集體、特定的事件,不如說是每個景觀人在學習歷程中,無可避免的共同經驗。其中包含了關於藝術與科學、生態績效、設計表現之間必然遭遇的思維辯證與自我矛盾。如今看來,它最直觀的影響之一,便是在景觀人看待「生態價值 vs 形式美學」這件事的態度上,劃下一道堪稱宿命性的裂痕。
於是今天便來談一談這道裂痕。
當然,今天談起景觀設計裡的「美學」,多少是令人感到警惕的(想想中國張唐景觀的創辦人在一次訪談有感而發:不知何時開始,追求美好像變成一件負面、膚淺的事……)。不過比起負面、膚淺等,「談論美學」這件事本身遭遇的困境,恐怕在於它實在擁有太多層面了。意義滿載,夾雜諸多知識、文化、藝術、娛樂等跨領域的話語權爭奪戰,周旋在泛泛的理論流派與尖刻的個人心眼之間,呈現一種萬事皆可反駁的懸置狀態。喜新厭舊的程度端看當下心情、社會風向、乃至 IG 更新的頻率(在這人人皆自媒體的時代,「美」誰說了算呢?) 因此,就算只是閒聊,我也傾向於設定一個通則,一個框架,才能確保對話能夠順利銜接上,而不流於空泛、毫無交集的各說各話。比方說,身為設計相關從業人員,你總不想一開始就聽到什麼「美感是主觀」的啦、「美學是見仁見智」的啦……等等令人啞然的說法吧?
其次,關於景觀設計裡的美學定義,我們不妨抿心自問,這當中是否仍預設了一種「風景明信片」式的理解,與「觀看」這一行為根深蒂固的綁定在一起? 也就是說,對於地景的「外觀」、「風貌」(appearance),依然停留在毛色皮相的階段?說起來有點老掉牙,但「景觀」一詞,至今仍要努力到何種程度,才能跳出以視覺主導(ocularcentrism)的認識論傳統?無論這傳統起源於文藝復興的透視技法,或是西洋風景畫的風格分類,還是今日 IG、臉書無所不在的視覺奇觀……
對於景觀裡的「視覺」執念,莫非便是導致前述「生態價值」與「形式美學」分道揚鑣的原因之一?最直觀的,乃是因為「生態價值」往往是一連串的數據:生物多樣性、棲地面積、碳排放指標等等,這些數據白紙黑字、言之鑿鑿,卻也難以直接量化為人們感知美的依據。正如同一件物體的尺寸、形狀、顏色等物理特性,難以量化為人們感知美的依據一樣。
因此,一旦人們意識到,他們所追求的是超越傳統視覺藝術的「生態之美」,那麼該如何看待這一套美學?另外,這樣的意識演變,在景觀設計的歷史上,是否早已有跡可循?這些問題,或許可從維吉尼亞大學教授伊莉莎白・麥爾(Elisabeth Meyer)二十多年前的著作中來窺探答案。
從 2000 年起,麥爾接連發表了一系列文章,內容聚焦在地景建築裡「生態」、「風貌」、「永續」的美學思辨。在這一系列文章中,她闡述了「生態之美」如何跳脫長久以來的視覺、藝術風格、綠化裝飾等陳疴,重新回到地景設計的論述中心,並且透過一系列感官、身體、心緒參與實踐的過程中被「展演」出來。
身為當代地景建築的重磅理論家,麥爾同樣從美學領域尋求援引,她回顧了哲學家杜威的「藝術即經驗」(Art as Experience)、梅洛龐帝的身體現象學、阿諾・柏蘭(Arnold Berleant)的環境美學等,試圖為「生態之美」尋找理論根源。上述幾位哲學家的觀點雖如星系一般散落,當中卻也不無共通點。關鍵之一在於,他們對「美學」的理解,正是試圖摒棄了長久以來靜態的觀賞模式,轉往一種更整體的、日常的、多重感官的參與式行動。
麥爾主張,景觀人如果抱持這樣的態度,則有助於超越表象,深入底層土壤去理解地景建築背後的運作法則,也能夠對生態、永續等字眼背後隱含的美學意識,有更加切膚的體會。
在 20 世紀新舊世紀的交替之際,這樣的說法當然具有承先啟後的意義:它試圖彌補伊恩・麥克哈格以來,生態價值與形式美學的分流。而地景設計正是一套媒合兩者的調節機制。跳脫了單一物件美學,從空間感知、身體現象學的層面來探討科學與藝術之間的斷層,在基地客觀的科學數據與創作者主觀的個人心緒之中,找到一個類似連結的樞紐,發展出一套新形態的地景美學。
這一套「新形態的地景美學」,同樣也見於當代理論家如安・史本(Anne Whiston Spirn)、凱瑟琳・霍華(Catherine Howett)等人。比如說,在一篇名為〈Systems, Signs, Sensibilities: Sources for a New Landscape Aesthetic〉的文章裡,凱瑟琳・霍華詳述了如何從「系統性思維」、「符號學」與「文化感知」三個角度,來重新定義地景美學。依她的看法,「系統性思維」強調景觀設計應從整體系統出發,並非孤立看待各個元素;「符號學」則探討景觀如何作為一種符號系統來傳遞意義;「文化感知」則透過地景反映人們對環境的感受和文化認同。其中,「生態」本身就對應了「系統性思維」,它重塑了人們對於「自然」的觀感,並促進人們反思自身處境如何對應到龐雜的生態系統。
把「生態」重新擺回地景建築美學的論述核心之中,挑戰了現代設計傳統上著重單一孤立的物件、造型與環境分離的慣習(甚至是惡習),地景設計師以建構一連串完整的環境體驗為宗旨,透過設計來展現生態學的底層邏輯。換句話說,將生態系統的運作機制轉化為一種可感知的美學形式。如此一來,它不僅僅是抽象的科學思維,或一連串數值,而是回歸到人類感官、身體、情緒參與實踐過程之中。
是的,便是這句話。「將生態系統的運作機制轉化為一種可感知的美學形式。」如今看來,這句話或許顯得平淡無奇,但可別小看了它。因為在麥爾眼中,這樣的說法曾經代表了自 1970 年代的大分流以來,首度瞥見一絲融合的希望曙光,影響力所及,更為往後 20 年間美國地景建築設計思維的發展,奠定了基調。
拉拉雜雜說了這些,其實也就是想強調一點:當我們遊走在生態、風貌、永續等概念之間,談論景觀設計的美學,必然會遭遇這些盤根錯節的思想轉換與叩問過程。這當中既沒有捷徑可走,也很難有一錘定音式的終極解答。人們經常有一種傾向,那就是對於自身專業以外的物事,尋求「明白而立即」的答案。正因如此,我們才更該留意那些依循慣性的用字遣詞。比如說,人們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:「自然就是美。」這句話看似萬用,放諸四海皆準,實則把許多逐層推進的叩問過程,簡化成一句如同長輩圖般的廣告詞。簡單直白,卻也令人啞口無言。